从合肥市建委获悉,该市建筑节能质量管理出台新规定。建筑节能分部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,不得进行竣工验收。
据悉,新规定要求各建设、设计、审图、施工、监理、检测等有关单位和机构在民用建筑(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)节能工程中应认真履行各自质量责任,确保节能工程质量。
(新闻来源:安徽新闻网 )